万一受益人比立遗嘱人先离世,遗产怎么分?
随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越来越多,死亡病例每创新高,很多民众开始意识到遗嘱的重要性。不间断地从朋友和社交平台获知亲朋戚友因确诊新冠肺炎而离世,让许多人深感惋惜,感悟生命的无常和脆弱。
也因为听闻遗产管理手续复杂,而提高了许多人的危机感,开始行动预先把遗嘱立好。这是一件非常值得赞赏的事,证明民众的遗嘱意识有明显提升,也打破了立遗嘱的传统禁忌。
已立遗嘱或正打算立遗嘱的民众,需注意自己遗嘱中所委任的受益人。如果遗嘱中所指定的受益人因新冠病毒或其它原因离世的话,应该检查自己的遗嘱,查看该受益人的份额会怎么分配,是否需要修改遗嘱。因为当被指定的受益人比立遗嘱人提前离世的话,分配结果都取决于遗嘱中所写的内容。
一般立遗嘱时,立遗嘱人都会为不同的资产委任受益人:
- 特定资产
是指在遗嘱中详细提及特定资产的分配方式,并为每个特定资产委任受益人。例如,陈先生委任其太太(50%)、儿子(25%)及女儿(25%)为特定资产A的受益人;仅有儿子(100%)为特定资产B的受益人。 - 剩余资产
是指凡是在遗嘱内没有特别提及如何分配的资产,将按照剩余条款中委任的受益人分配。例如,陈先生委任其儿子(50%)及女儿(50%)为剩余条款的受益人。这个条款有助于预防“漏网之鱼”。
无论遗嘱中委任了多少位受益人,受益人必须在执行该份遗嘱时仍在世,才能从中获得遗产。如果受益人比立遗嘱人提前离世,遗产应该怎么分配就得看遗嘱内容是怎么写了。
一份精心规划的遗嘱会考虑许多情况,以把可能会发生的不同情况纳入考量,预先在遗嘱里详细说明在某情况发生的时候,遗产应该由谁继承、由谁管理等。
- 替代受益人
替代受益人是为资产委任“候补”受益人。可以在遗嘱中为特定资产与剩余资产委任替代受益人。按照上述的列子,陈先生可以为特定资产A,特定资产B及剩余资产委任替代受益人,万一太太和孩子提前离世的话,就由替代受益人继承遗产。如果没有在遗嘱中委任替代受益人,特定资产及剩余资产的分配也都失效的话,那它将根据马来西亚1958年的遗产分配法令来分配。
- 平均分配
此举能把应分配给已故受益人的份额,平均分配予在世的受益人,而不是成为剩余资产的一部份。例如,按照上述例子,万一陈太太先离世,该特定资产A原本应分配给太太的份额(50%),将平均分配予其儿子及女儿。 - 同时死亡
这个条款规定受益人必须在立遗嘱人离世后的一定天数(例:30 天)内还在世,才能够继承遗产。遗嘱附有此条款,将能够防止受益人与立遗嘱人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先后离世的情况下,把遗产分配的步骤复杂化。例如,丈夫委任太太为自己所有资产的受益人,如果丈夫与太太同时死于一场车祸,在没有这个条款的情况下,丈夫的所有遗产首先将会分配给太太,成为太太的遗产,再根据太太的遗嘱分配给受益人。
如果太太没有立遗嘱,那就得根据马来西亚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来分配,整个遗产分配的过程就变得更麻烦和复杂。
反之,如果在遗嘱中包含这个条款,万一太太没有在指定的天数内幸存,太太就无法继承丈夫的遗产,遗产会根据丈夫在遗嘱中所委任的替补受益人分配。如果想保护替补受益人的权益或是想避免资产落入非自己的理想受益人手中,添加此条款非常重要。
资产应该怎么分配完全取决立遗嘱人的分配意愿。考量的因素越多,就能规划得越全面。就如以上所述,在受益人提前离世的情况下,遗产会怎么分配取决于多种因素,例如立遗嘱人是否委任了替补受益人,受益人是否有立遗嘱等。在这疫情严峻的情况下,大家务必检查自己的遗嘱。如果真的发生受益人提前离世的情况,则看是否需要更新遗嘱。
从长远来看,必要时更新遗嘱将节省遗产分配的时间和金钱,也确保遗产能够清晰明确的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愿来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