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婚不生单身族 遗产怎么办?

不婚不生单身族 遗产怎么办?

在当代社会中,人们的思想日益进步,不再坚持传统的”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观念。相反,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更加开放的生活方式,选择单身不结婚,或者只是选择谈恋爱同居而不步入婚姻的殿堂。这种选择不仅是出于追求自由,也可能是因为见证了太多失败的婚姻案例、经济压力、工作繁忙或者没有找到合适的伴侣。因此现代人,尤其是年轻一代,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如果婚姻无法带来幸福,不如选择不结婚”,以及“没有伴侣,生活可以更自由舒适,保持单身更好”。

单身,使这个群体中的人觉得自己是最不需要进行任何规划的人群。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单身固然有很多优势,但也面临一些问题,特别是当年龄渐长时。例如,没有人照顾、缺乏善终安排、遗产处理问题等。因此,这个群体比一般人更应该注重退休和遗产规划。根据马来西亚遗产分配法令,单身人士的继承顺序如下:

  1. 父母
  2. 兄弟姐妹
  3. 祖父母
  4. 叔叔、 姑姑、阿姨、舅舅等(父母的兄弟姐妹)
  5. 曾祖父母
  6. 曾祖父母的兄弟姐妹
  7. 政府

 

在上述的继承人顺序中,除兄弟姐妹外,均为长辈。由于长辈在大多数情况下会比我们先离世,许多人更倾向于将遗产留给兄弟姐妹的孩子。对于那些选择只谈恋爱不结婚的人而言,虽然没有一纸婚约,但他们也会希望至少将一部分财产遗赠给那位一直陪伴自己的伴侣。对于那些没有兄弟姐妹和父母的人来说,他们更倾向于将财产捐赠给有需要的人,而非叔叔阿姨或政府。

然而,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男女朋友和慈善机构并不在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中。如果沒有特別以遗嘱或信托文件中明确委托给他们,他们无权继承遗产。另外,若按照遗产分配法令,受益人都是比自己年长的长辈,存在语言和行动不便的问题,他们如何处理这些复杂的遗产管理程序?在钱的问题上,我们又能放心地让任由他人来处理遗产吗?因此,尽早办理提名和相关法律文件势在必行,才能依据自己的意愿把财富交给自己想照顾的人。

如果没有进行EPF提名,只有父母、兄弟姐妹或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可以申请死亡提款。根据马来西亚遗产分配法令(无遗嘱),除了以上列下的继承人,其他人将被排除在外。因此,若想让某人继承公积金里的存款,需提名该人作为 EPF 提名人。

保险的提名表格允许将任何人作为保单提名人。但是,只有当父母(如果未婚)被提名为保单提名人时,才能受益保险赔偿金。其他关系的人仅能以执行人身份领取保险利益,并有义务交出全额,按照马来西亚遗产分配法令(无遗嘱)分配。想要把某人成为合法受益人的话,就需要通过撰写遗嘱来遗赠保险赔偿金给他们。

由于姪子、姪女等其它关系无权根据无遗嘱继承法继承遗产。因此,只能通过起草遗嘱确保其遗产能够被继承。

除了遗产问题,单身人士还应提前考虑如何确保自己和财产在年老、发生意外、失智或离世等情况下得到妥善照顾、管理和安排,以及谁能为自己做出重要的医疗决定。即使有兄弟姐妹,婚后的兄弟姐妹也有自己的家庭责任或需要搬迁到其他地区。因此,我们应尽自己的责任,提前通过透过遗嘱、信托或授权书,为自己制定更好的应对方案。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财务教育目的,并不应视为财务建议。本文并非详尽无遗,无法覆盖所讨论主题的所有方面。请读者在做出任何财务决策前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并寻求专业建议。

Share on
Share on facebook
Share on twitter
Share on linkedin
Lo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