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遗嘱联名房产自动归幸存共同拥有人?
面对高昂的房价、有限的收入或是资料不符合银行批准贷款的问题,很多人都需要联名购买屋子以获得银行贷款。联名购买房产可让人们更容易购买房子,实现很多人想拥有屋子的梦想,但是万一其中一个共同拥有人不幸逝世,该联名购买的房产会自动归幸存的共同拥有人吗?
对于联名购买的房产,每个共同拥有人都拥有平等的财产权益,也可以自由的把自己的权益分配给自己的理想受益人。如果两个人联名购买一间房子,这表示双方都持有一半的拥有权。在其中一个人离世的情况下,拥有权不会自动归幸存的共同拥有人所有,而是归纳为遗产,并将根据遗嘱或遗产分配法令分配。例如,如果 A 和 B 联名买了一间双层排屋,假设 A 在有遗嘱的情况下离世,A 的权益将构成 A 遗产的一部分,并按照 A 的遗嘱进行分配。假设 B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离世,B的权益将构成 B 遗产的一部分,并按照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分配。
联名购买房地产确实帮助很多人实现拥有房屋的梦想。但是日后也会出现分配问题。例如,林先生因为无法以一个人的名义获得银行贷款,于是与妹妹联名买下了一间房子。虽然是联名购买,但是妹妹除了付一部分的首期钱,每个月的房屋供期都由林先生一个人承担。
数十年过去,年老的林先生打算把屋子的拥有权转移给孩子。以情理来说,房子的大部分拥有权都应该归林先生,但是在法律上,林先生只能通过遗嘱把房子一半的拥有权分配给孩子,剩余的一半拥有权则需要通过林先生妹妹的遗嘱把那半份的拥有权分配给林先生的孩子。
林先生的妹妹因在数年前付了一部分的首期钱拒立遗嘱。假如林先生的妹妹最后在没有设立遗嘱的情况下离世,该房子的一半拥有权将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分配,由妹妹的尚存配偶和孩子继承。这将导致林先生无法把这间房屋的所有拥有权转移给孩子,同时也造成这一间房子由更多人共同拥有。
按照以上的列子,既能看出联名购买的房产不会自动归幸存的共同拥有人,每一个共同拥有人都能通过遗嘱为自己的资产份额委任受益人。另外,也能看到在遗嘱中把房产拥有权分配清楚是多么重要。如果林先生的妹妹在遗嘱中把房子的一半拥有权分配给林先生的孩子,那么林先生的孩子就能全权拥有该房子,不需要与林先生妹妹的配偶和孩子共同拥有。
遗嘱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保障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把资产分配给受益人。任何人只要符合立遗嘱的年龄就能立遗嘱(马来西亚半岛和砂拉越人需年满18岁;沙巴人需年满21岁)。如果自己的名下拥有房产、存款、信托基金、贵重收藏品、等等,您都应尽早立好遗嘱。
如果拥有联名资产,更不能忽视立遗嘱的重要性,以确保可以尽快委任遗嘱执行人,并将财产的权益转移给受益人。反之,如果一方没有在遗嘱中阐明该联名拥有的产业应该怎么分配,或是没有设立遗嘱,这将会产生很多纠纷。